请问什么是强制猥亵?
刑法第237条第1款
罪名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而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定罪标准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妇女的人格尊严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而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以对妇女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如,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撕衣服等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至于男、女,在所不问。
4、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故意,实施猥亵者具有寻求性刺激或者挑逗他人产生性欲的目的。
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