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若是今年7月份判决的,当时原告一方应当在2013年才可以起诉。
2、11月份是分居满两年,符合《婚姻法》“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的规定,属于新事由新情况,依法是可以立案的,不过要以法院的实际情况为准,可以去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