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经单位职代会
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是企业行政方面的一种行政权力,无需提交职代会进行审议。《劳动法》除第27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应当向工会说明情况外,没有规定企业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要经过工会。《工会法》第21条虽然规定企业单方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需要重新研究处理的,企业应当研究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工会法》这一规定,完全是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既然法律没有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裁减人员除外)需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那么企业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就不必提请职代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