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地址、股东、经营范围的变更
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本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外,区别不同情 况,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名称须提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 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变更住所须提交:(1)新住所的使用证明。(2)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 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一人有限责任 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 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 免文件等。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但 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6、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 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 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 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变更股东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股 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 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 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未 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 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 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 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