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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受伤

幼儿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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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7-04 14:16:08
幼儿园受伤应由幼儿园承担,如果园方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安全监管义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幼儿园老师,行使的是职务行为,后果应该由园方承担,除非其内部有约定。幼儿园意外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 更多

  幼儿园受伤应由幼儿园承担,如果园方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安全监管义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幼儿园老师,行使的是职务行为,后果应该由园方承担,除非其内部有约定。幼儿园意外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存在管理过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幼儿园和肇事者的监护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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