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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离婚

事实婚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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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7-02 11:34:55
事实婚姻离婚,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后感情破裂离婚。在我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 更多

  事实婚姻离婚,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后感情破裂离婚。在我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离婚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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