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擅用其他公司名称是否侵犯名称权
名称权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人格权。根据法律规定,侵害名称权的构成要件有三: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称权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通常情况下,侵犯名称权的行为包括干涉、盗用、假冒。你公司有权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要求该房产公司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