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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期限

保险理赔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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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6-28 17:41:45
保险理赔期限即保险索赔时效,是一种消灭时效,指的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其索赔权经过一定时间没有行使便依法消灭。本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保险理赔期限为二年。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而导致索赔权依法消灭。报案与索赔是不同性质的行为,如果保险条款分别对... 更多

  保险理赔期限即保险索赔时效,是一种消灭时效,指的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其索赔权经过一定时间没有行使便依法消灭。本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保险理赔期限为二年。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而导致索赔权依法消灭。报案与索赔是不同性质的行为,如果保险条款分别对其规定了期限要求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受其约束。但保险条款的此类约定不得与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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