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诉讼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孩子一直由男方带。男方也要抚养权。男方该怎么办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确定抚养权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则。
1、法院确定抚养权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则;(2)哺乳期子女归女方的原则(《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哺乳期内,2周岁以下的子女,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3)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父亲或母亲如果想让子女跟随其生活,应当尊重子女本人的意见。
2、法院确定抚养权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则。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一方思想品质、家庭条件、教科程度更好,取得抚养权的机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