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了解2018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好!“非法集资”并不是刑法上一个独立的罪名,非法集资是指涉嫌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据此,您的朋友“以高额利息吸引大家投资”,涉嫌的应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行有效),第三条的相关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您的朋友以个人名义吸收了将近五十万的公众资金,则很有可能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