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程序
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名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自公司作出设立分公司决定之日起或依法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四、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