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怎么样才能还我钱呢?望指明一条路,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超过两年你丧失的仅仅是胜诉的权利,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消失。另外你还经常催收,你朋友并没有讲不还你,只是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你以同意你朋友延期还款,所以你的权利并没有受到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认为你的诉讼时效没有超过法律的规定,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