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过了要离婚,我一直不同意,像这种情况到法院会怎么判?我能要求多分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8-10-15 16:20:35
问题描述:
具体情况是我们
结婚10几年了一直也没要孩子,现在有一套住房是父亲的名字,父亲还健在,去年我俩又买了一套
商品房还没交付给我们,家里现在有辆车,也有部分存款,但车和存款都是她的名字,她的工作也是我家里给安排的,但现在她也在那个单位混的好了,并且被提拔为干部,按说我们的日子是不错了,但她现在觉得自己能干了,不想过了要
离婚,并且她还把存折和买房手续转移走了,说是借的钱还账了,但这明显不是还账,存折已经存了好几年了,要还账早还了。从她喊着离婚开始我有意的收集了下存折的照片,还在她的手机里发现了和别的男的亲密照片以及大量的通话、短信记录。这些应该算是证据了吧。现在她还喊着离婚,我一直不同意,她准备去法院,理由是不爱我了过着没意思。像这种情况到法院会怎么判?我能要求多分财产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