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还贷款的钱。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债务就由我承担了?能不能直接起诉离婚
更新时间:2018-10-11 14:00:33
问题描述:
婚前她家买了辆汽车(价值6万)结婚后带到这边,两年后将车卖了2.8万一起用完。
协议离婚时她父母说车是她家买的钱被我们用了现在离婚我要 给她3万。
请问:我是否给她?
我们用房屋(女方)贷款8万贷款人(男方)两人一起用完。现在每月要还1000,她没钱还我交了3次(3000元),现在她还是不还贷款的钱。如果3个月不还贷银行就可以直接卖房。这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她如果不通过我直接卖房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而贷款人是我是否债务就由我承担了?
她在家撬了我父母卧室的抽屉把我的两张信用卡盗走取了900元,消费1700元。然后离家出走了5天没回家〈包括她娘家〉 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偷窃他们不受理,报人口失踪也不受理。到法院咨询,法院说起诉下传票给她必须找到她的人。
请问:如果她长期不回家我能不能直接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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