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做小本生意的,前段时间就在我家摊位上有两个人和了点酒说看我不顺,后来就拿着一把刀带着十来个人来打我,在他拿刀扎向我的时候被我用手抓住,导致我右手小指被砍掉,无名指肌腱破损,就在和他争夺刀的过程中对方也被刀刺中,导致带头闹事人为轻伤,他的帮凶为重伤,然后我妈就大喊警察来了他们就慌忙的逃跑了,就在他们逃跑的时候,有两个朋友路过(只是认识,不是很铁的朋友),就一个去追凶手,一个抓着我的手去医院,后来我妈妈和对方重伤家属都去报案了.后来我以
故意伤害罪被送至看守所,对方带头闹事那人以
寻衅滋事罪也被送至看守所,37天后我由于证据不足被检察院打回并
监视居住,对方寻衅滋事证据确凿被逮捕.重伤者现在还没出院,好像出院也要被弄进去请问,我现在怎么做才可以把事情给解决掉?让我和我的朋友不再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