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妻子在怀孕后离婚了,原以为由于孩子想这样生活,后来因为她的不好,所以花了四个月的时间和我结婚,肚子里的孩子在我姓后,现在我的妻子前夫想要回到她的孩子身边,请他回?

更新时间:2020-05-29 19: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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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妻子在怀孕后离婚了,原以为由于孩子想这样生活,后来因为她的不好,所以花了四个月的时间和我结婚,肚子里的孩子在我姓后,现在我的妻子前夫想要回到她的孩子身边,请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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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来信看,李某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时间是在你们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所以法院依法可以受理。但该财产分割协议是你们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前提下签订的,订立该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所以法院在审理后,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得不到支持。
    2020-05-29 19: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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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0-05-29 19: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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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0-05-29 1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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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更改孩子的姓须经过另一半的同意,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020-05-29 19: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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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丈夫离婚的孩子当时同意了他。 但是,之后我看到孩子痛苦,我现在想回到孩子自己养育,孩子我一个人养育
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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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在我结婚之前和你商量两个孩子,但是离婚之后她的孩子和她的前夫,她不想去看孩子,我和我有一个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你户口在中国并且你的孩子准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并且孩子入本地户籍,妻子或丈夫是外国人同样需要按照中国的法律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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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妻子离婚时,孩子回到了她身边,我们一直在一起生活,现在她害怕带孩子,我想这孩子该怎么办。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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