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是否合理?工伤医疗待遇:重新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更新时间:2018-09-28 13:43:34
问题描述:
工伤赔偿是不是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我下面的条目和一些计算数值是否合理?我把我老公的工资从4800元降为了4500元。多谢专门们指导!一、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二、停工留薪期待遇(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三、伤残待遇(1)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级别:四级;工资:450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00*21=94500;(3)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到60岁:每月4500*0.75=3375,现在43岁,到60岁共有204个月,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到60岁后的总额:4500*204*0.75=688500;(4)60岁以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重新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五、停工留薪期内和停工留薪期满后,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享受相应待遇。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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