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医院门诊宣布在编员工,工作中一年半,医院门诊由于2次执业医未过(第一次报名执业医的情况下,都还没来医院门诊新生报道工作),给与我消除劳务关系通知单,是不是合理合法?必须帮我赔偿么?
更新时间:2020-05-17 16:46:12
问题描述:
我是医院门诊宣布在编员工,工作中一年半,医院门诊由于2次执业医未过(第一次报名执业医的情况下,都还没来医院门诊新生报道工作),给与我消除劳务关系
通知单,是不是合理合法?必须帮我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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