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2008年到一个板厂工作,自身带钢锯,板厂出示木材来生产加工,开一吨木材给60块钱。在2010年11月工作中完毕后提前准备下班,厂方一职工从生产车间取出木材来,叫帮助(并不是一次),在这个全过程
更新时间:2020-05-06 15:14:55
问题描述:
我爸爸2008年到一个板厂工作,自身带钢锯,板厂出示木材来生产加工,开一吨木材给60块钱。在2010年11月工作中完毕后提前准备下班,厂方一职工从生产车间取出木材来,叫帮助(并不是一次),在这个全过程中一小木板迸到目光,右眼双目失明。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厂方是不是应当给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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