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年12月20日新员工入职,2020年5月26日才补签劳动合同书,签署的合同书为新员工入职時间为上年12月20曰,签署時间为2020年5月26日,现企业沒有通告我的状况下解雇我,我想问一下我能规定付
更新时间:2020-04-21 21:21:35
问题描述:
我上年12月20日新员工入职,2020年5月26日才补签劳动
合同书,签署的合同书为新员工入职時间为上年12月20曰,签署時间为2020年5月26日,现企业沒有通告我的状况下解雇我,我想问一下我能规定付款12月20日到5月26日的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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