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有一个与我岳父的借款纠纷,因为我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所以无法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去除
更新时间:2018-09-20 09:23:3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2011年有一个与我岳父的借款纠纷,金额为7万余元。因此我与前妻也离婚了,具体判决如下:债务因为是我在婚姻期间借的,所以我们夫妻各承担50%,当时还款能力有限,我需支付的50%就抵在小孩的抚养费里了,小孩由我抚养,而我前妻需承担的50%由我岳父自行找他女儿要。-_-#前几月我买机票回老家,因为我在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无法购买。去电法院说我完全没有履行,所以无法在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中去除,我说事情已经协商解决了,法院说系统显示没有履行,他们也没办法,只需原告本人带
身份证去法院结案即可,但是原告一直不配合,就是不去结案,我真的没办法了。望律师能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如果本人未陈述清楚,也可提问,谢谢,急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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