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5月7日被一家公司雇佣,于5月11日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建议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提前解除试用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应该提出经济补偿?这些天的工资与公司沟通,公司解雇时没有谈到工资!
更新时间:2020-04-12 11:06:09
问题描述:
我于2018年5月7日被一家公司雇佣,于5月11日签订了正式的劳动
合同,公司建议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提前解除试用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应该提出经济补偿?这些天的工资与公司沟通,公司解雇时没有谈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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