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从上年4月9月间,以成立公司必须周转资金之名,申请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依次向六家小额贷企业贷款,金额总共30多万元,接着人便骗款外逃。我是贷款担保人该怎样做,贷款人是不是归属于经济诈骗,可否向公
更新时间:2020-04-06 19:29:46
问题描述:
贷款人从上年4月9月间,以成立公司必须周转资金之名,申请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依次向六家小额贷企业贷款,金额总共30多万元,接着人便骗款外逃。我是贷款
担保人该怎样做,贷款人是不是归属于经济诈骗,可否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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