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律师在吗,女方想提出离婚。那么女方如何才能更有利的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8-09-15 16:47:40
问题描述:
请问有律师在吗,我有个亲戚。嫁去香港6年,孩子已经3岁。但是一直没有将户口迁去香港。丈夫是香港人,她是常德人,在常德注册登记
结婚的。(男方从没告知过女方自己多少
资产,一直防着女方,账目都女方算的清清楚楚,男方前几年是在一家俄国外企工作,近两年出来自己做小生意,男方每天晚上回家。女方没有工作6年了。孩子在内地出生,娘家帮忙带孩子至孩子2岁后再去香港读幼儿园,一直都是女方带的孩子,照顾孩子起居,接送孩子上学。)现在因为性格以及香港大陆之间的文化差异,女方想提出离婚。这个手续该怎么办理?如果男方想与女方争孩子的
抚养权,那么女方如何才能更有利的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女方如何才能拿到赡养费?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或者是需要怎么做才对女方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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