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签订了借款合同,是否有优先偿付权是否可以保全它女儿名下的财产
更新时间:2018-09-09 23:50:28
问题描述:
债务人签订了
借款合同,合同上约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债务人愿意卖房偿还,而且债务人一家三口全部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到期后我起诉保全了房屋才发现在一年前已经有其他人保全了房屋,但是他们只是和
债权人一个人签订了借款合同,所以一直无法执行。我想问两个问题,1我和债务人全家签订的合同,而且说明愿意卖房偿还借款,其他人只是和债务人有一个借条而已,我如果我们都进行了保全,我是否有优先偿付权 2。借款合同上有他们全家的签字,我是否可以保全它女儿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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