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手术同意书就是他们医者的护身符吗?寻求律师帮助这属于医疗过错吗?是否考虑到患者死活
更新时间:2019-12-05 10:24:00
问题描述:
熟人介绍外院转入功能区脑膜瘤,主刀医师看过片子说可以手术治疗并安排入院,第三天安排手术让其二助告知这风险那风险并要求签字,期间主刀医师只字未提风险程度,本以为是例行签'字,手木很快做完并导致左肢一5级心律异常,出院未做任何抗并发症用药,一月后复查瘤体只比原来小了.0.5厘米手术意义不大。且原木区颅骨外脑皮层有瘤体出现,紧接着癫痫发生。请问这些是不是其技术过错。签了手术同意书就是他们医者的护身符吗?而且住院期间发现科室争抢病人?不顾病情程度向上级医师推荐冶疗方`案。部分手木都能致残可见医师水平。寻求律师帮助这属于医疗过错吗?手术后一直未并发症求医,,不知他们是否考虑到患者死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