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没有一人愿意承担老人赡养义务,请问老人大女儿的子女要求分老人房产前需要先承担老人赡养费用、老人大女儿子女怎么来分老人的财产才合理呢?
更新时间:2019-11-25 08:30:13
问题描述:
老人有三个女儿老伴去世的早,大女儿18岁就嫁人了,二女儿从小送人了,老人和小女儿相依为命,小女儿结婚后就把老人接到身边赡养,所有的衣食住行生病住院都是小女儿一人承担,老人去世前在小女儿身边获得了拆迁分到了30平方小女儿又付钱为老人购买了低价12000元的增购15平方,现老人名下总共有45平方,当时小女儿也向姐姐的一家提出谁赡养老人将来老人和房子都给赡养的一方,后来没有一人愿意承担老人赡养义务,老人最终还是有小女儿扶养,17年老人去世了,15年老人的大女儿也去世了,现在老人大女儿的几个子女将老人的小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代位
继承老人的房产,请问老人大女儿的子女要求分老人房产前需要先承担老人赡养费用、生病住院费用和丧葬费、等一切费用后再继承老人房产吗?还有法律有一条有赡养能力却没尽到赡养义务财产可以不分或少分,老人大女儿子女怎么来分老人的财产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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