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人之间没有发生关系,我现在可以以诈骗罪告她,挽回损失吗?
更新时间:2019-11-24 19:39:44
问题描述:
请问,有一女网友通过QQ号加我后,说要跟我谈朋友,约我见面三次花了四千多元钱,其中有2500元钱是她带我去美容店给她做眉毛花的,有600元是手机红包发给她的,另外一千多元是吃饭等花的!我们两人之间没有发生关系,连手也没牵过!现在她不想跟我联系交往了。我现在可以以
诈骗罪告她,挽回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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