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已对C采取强制措施,A的父亲可以向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吗?该主张哪些费用?
更新时间:2019-11-13 15:14:35
问题描述:
2014年3月8日19时,A(男,30岁,家住云南省文山市城区XX,以务工维持家庭)和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到城区名为“B量贩KTV”玩,进入30103号包房唱歌、喝啤酒。21时许,A在上卫生间时遇到再30108号包房的几个女性朋友,相互说了几句话后各自回到自己的包房。半小时后,那几个女性朋友先来约A喝酒,由于A不胜酒力而拒绝。23时55分,A和
其他朋友离开包房准备回家,刚刚走到3楼楼梯口处时,被跟随那几个女性朋友在一起玩的C(男,人)持刀残杀数刀,在送医院途中死亡。公安机关已对C采取
强制措施,现在案件已经到法院了。请问:1、A的父亲可以向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
起诉讼吗?2、该主张哪些费用?标准怎么计算?3、能否可以起诉“B量贩KTV"?若能起诉怎么计算标准?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是否有我们都看得懂的法律条款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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