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借了某人2万元。利息二分。2018年耍赖不给利息。时间过了么。
更新时间:2019-11-09 12:14:28
问题描述:
2015年10月28日借了某人2万元。
利息二分。写了2016年10月28日止年利息4800元整。中间找过我家人说家里有人重病。拿不出利息。和我们商量说叫利息地点,爸爸心软1、2利息。然后利息钱没给。2016年的11.2月还了本钱4000元。2018年耍赖不给利息。说给本钱。家人不愿意。闹到公安局。2018年10.30日在公安局见证给了5000。现在2019年想要到法院
起诉。时间过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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