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款合同,我和借款人的合同里面有写到:这个钱我还要退回给他老板吗?
更新时间:2019-11-06 12:47:22
问题描述:
我借给别人五万元现金 、三张信用卡 额度为1W、1W、6Q,有借款合同,但没有明确还款日期。发现借款人经济能力上有问题后,通过其他方式,比如需要进货等名义让借款人帮忙筹备钱等理由,说过几天就还给他,然后他从打工的个体经营场所老板的账户里面给我打过来7W,我不知道他这个钱的来源的 ,事情过去五天后,现在那个老板从我要钱,请问这个钱我需要退回去吗?我和借款人的合同里面有写到:还款方式除去恢复信用卡额度并归还外,还包括他人代还、现金、转账及产权交易等。以上行为视为双方债务抵消。 我想问一下 这个钱我还要退回给他老板吗? 我的这种行为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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