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放弃缴纳社保,那我以前交的社保是不是白交了?
更新时间:2019-10-31 21:50:0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特岗教师,前一段时间教育局要求补交毕业到参加工作之间的社保,我交了,现在又要求缴纳工作三年的社保(补交方式:应缴个人8%,垫付单位缴纳的20%以及三年的滞纳金),本身
工资待遇就和
合同上说的不一样,合同上说我们应该和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但是我们的工资只有国家财政给拨的基本工资,没有任何补助,现在要求的垫付也只是教育局随意下达的文件,没有一点法律效益,所以我们想通过上访或者
仲裁的方式找回自己的利益,我想问我方具有优势吗,如果不上访,直接放弃缴纳社保,那我以前交的社保是不是白交了?放弃合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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