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要求必须去出借人公司清算相关费用和其他费用。是生效的吗?想了解一下这份债务合同的有效性。
更新时间:2019-10-27 19:55:24
问题描述:
网络贷款,合同本金为141643.05,年利率为12%,每月等额本息4704.58元,分36个月。但是实际到手借款只有10万元整,合同有标明剩下的41643.05是服务费。还标有如不能按期还款,逾期费用第一天555.14元,直到第16天为1825.37元(中间天数以此类推)。合同中还款分期表有说明一次性还款金额(提前还款)每一期都有相应的数额。我现在已经还了9个月了,现在想一次性提前还款剩余部分,对方不能按照这个还款周期表计算剩余款项,要求必须去出借人公司清算相关费用和其他费用。合同中有体现如借款人提出诉讼,需借款人支付双方一切费用。请问,这种合同在法律范围内,是生效的吗?想了解一下这份债务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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