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在外借了很多钱,而女方并不知情,男方如向女方借钱必须打借条,已过了时效
更新时间:2019-10-08 15:35:16
问题描述:
请问:男方因在外借了很多钱,而女方并不知情,事发后女方被高额债务吓傻了,只得远离家乡,期间与男方离婚了,因事实属实,男方借款女方不知情,协议男方债务与女方无关。女方有自己的收入,可从银行流水查看,男方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男女方经济独立,男方如向女方借钱必须打借条,且男方也把女方的钱骗得一干二净,并且把唯一的一套房子的购房
合同偷走了与债主抵押,现在债主把男女告上法庭,因不在家不知情没收到传票法院就判决了:男方借款是用于用于经营(不是事实是用于赌博),女方连带被冻结银行卡,被负债几百万,已过了时效,(12月3日公告),现在女方很着急,想提请法院异议重审,怎么找有利的
证据打赢这场官司,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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