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瞒着我于2010年10月份在信用社找熟人抵押贷款了13万用于还他的赌债,是否要承担他的债务,如果离婚我应得多少房产?
更新时间:2019-10-06 03:35:47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是2005年2月份登记结婚的,房子是2004年7月份买的,房子贷款是2010年4月份还完的,房子贷款还完以后,我丈夫瞒着我于2010年10月份在信用社找熟人抵押贷款了13万用于还他的赌债,请问我是否要承担他的债务,如果
离婚我应得多少房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