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可以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吗?我还需要去办理哪些手续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必要去公证处做一个房屋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9-08-26 00:03:2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丈夫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拿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着的是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后来我们去了房管所办理手续加上我的名字,请问这可以算作是
夫妻共同财产了吗?在法律上就承认了吗?如果法律上不认可,我还需要去办理哪些手续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必要去公证处做一个房屋财产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