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13万为男方母亲支付,男方表示为借款,但购车及借款的150000元为共同债务,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9-08-19 13:07:26
问题描述:
婚后男方购车一辆,首付13万为男方母亲支付,男方表示为借款,立有借据及时母亲支付的购车银行记录,剩余40%车款为按揭,在还贷期间男方向先后向母亲借款三次共计20000,都有借据、10000元有转账记录,其中10000元分两次提现金,所借20000元用于还车贷及买车险。现车贷已全由男方全部付清。现
离婚时男方主张车为共同财产,车归男方,车辆评估后男方付一半车款给女方,但购车及借款的150000元为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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