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没有过户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一直都是在村委不在我们手里,还是算两处宅基地?
更新时间:2019-08-19 09:51:21
问题描述:
您好,我家在十几年前买了邻居的一片宅基地,和我家原本的老宅合并到一起,盖成了一个四合院。因当时买邻居宅基地时只写了个买卖协议,见证人是当时村委的几个领导,好像没有过户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一直都是在村委不在我们手里,当时买邻居宅基地时协议是以我爷爷的名义写的,签的也是我爷爷的名字,我家原本的老宅也是在我爷爷名下。现在我爷爷已过世,我也结婚了。因为要拆迁,户口冻结土地局不给我们查宅基地归属。而拆迁方案是以一户一宅的形式。那买来的这片宅基地应该是和老宅一起算一处宅基地?还是算两处宅基地?我现在可以把院子里的原本老宅的宅基地面积归我父亲
继承,另一半从邻居手里买来的那片归我,算成两处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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