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同意,随便我怎么搞都行。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更新时间:2019-08-14 20:20:05
问题描述:
我老婆在05年借了6万给她一个朋友,当时打了
欠条。直到 年才找到借钱人。当时还了五千,同时又写下一张6万的欠条。还注明在 年底内全部还请。如未按时还清我老婆可讨要2倍的资金。可是事后又找不到人了。托人最近才打听到了他的具体地址和电话,联系上他,他说这个月月底回来,一次性给2万了事。说是中途还了一些只剩2万未还了。再说二张欠条都过期了,拿他怎么样不了。。如果我不同意,随便我怎么搞都行。。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欠条是否超过2年就失去法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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