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在我向法院起诉与他解除同居关系,请问我需要退还吗?
更新时间:2019-08-14 18:14:45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男方是2012年组成家庭,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2013年生下一个男孩,2016年3月男方因抢劫,盗窃罪被判五年零五个月刑期进了监狱,之后孩子我自己带着,从他进去开始他的姐姐按月给我生活费,一共持续两年,算下来一共是不到四万块钱,现在我向法院
起诉与他解除
同居关系,但是还没等到法院通知,他的姐姐知道我要离婚要求我退还她两年付给我的生活费,请问我需要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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