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归属纠纷
更新时间:2018-08-20 19:59:5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所在的那个村现在要拆迁改造,由此引发了一些利益分配的问题请您解答一下。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有四个孩子,我的父亲是老大,在二十多年前,我的叔叔去了青岛,我的大姑出嫁了,所以家里的事情落在了我父亲的身上,过了几年,我的小姑该出嫁,因为男方的地方比较偏僻,所以他们要求住在这里。家里一共有两块
土地,一块大一块小,爷爷死后,因为是老大而且这么些年又是他在家里,所以
房产证上面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当时我的小姑就要求说住在这儿,因为大的土地有房子,她就要求和奶奶住在一起,而我的父亲搬到了小的土地自己盖的房子,我的奶奶有精神病,小姑说自己住在这儿帮助照顾奶奶,那么就留下了。几年之后,小姑说要翻盖房屋,办了新的
房产证,从我的父亲名下过到了奶奶的名下。当时父亲觉得给老人很应该,可是我的小姑在之后又偷偷的从奶奶的名下过到了她的名下,并没有得到人很人的同意,现在我们想要要回一部分请问可以吗?有两个前提,一、土地老的房产证明依旧在父亲的手中,是父亲的名字。二、我的奶奶有精神病,医院有出示的证明,每月也从村委领残疾补贴,我觉得小姑从奶奶名下过继的产权不应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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