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后已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若职工在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因病死亡,抚恤金?如果存则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更新时间:2019-08-12 07:30:28
问题描述:
国有企业改制后已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若职工在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因病死亡,是否还存在丧葬费、抚恤金?如果不存在是为什么,如果存则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10108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企业工伤职工退休后因病或者事故伤害死亡的,死亡待遇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
    按当地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支付的死亡待遇,低于以下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不足差额:


    (一)丧葬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计算;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按照死亡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发给,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工工亡补助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各地规定不一,如四川为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50个月,重庆为40个月。


    二、其它工伤职工
    其它工伤职工因病或者事故死亡没有工伤方面的补偿。


    三、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2019-08-12 07:20:38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44828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介绍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领取 。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无直系亲属的不享受抚恤金)   所需材料   
    1、《劳动保障手册》、《社会保障卡》;   
    2、死亡原因的相关材料;   
    3、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   
    4、直系亲属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   死者家属可在审核通过当月任一工作日,到户籍所属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凭社会保障卡刷卡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次月25日后,凭死亡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的银行存折,到合肥市徽商银行(各储蓄点)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如发现领取金额有误,可到经办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查询。   联系电话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0551-3536229   瑶海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4493232   庐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5699350   蜀山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5597570   包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3357140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   法律依据   
    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200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   
    3、《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签领方式的通知》(合劳社秘[2006]195号)
    2019-08-12 07:23:56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70035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日前,我市调整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调整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
    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2019-08-12 07:25:10
    点赞
  • 公司企业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51153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一般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确定,抚恤金一般是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下面,退休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的标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2019-08-12 07:30:28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某国有企业的职工于2009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已领取经济补偿金,该职工还可享受住房补贴吗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辞职情况,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也的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有了更好的打算,其生活不会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陷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企业破产对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需要发放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正式单位的职工,买断工龄退休后,死亡可以领取抚恤金吗?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破产了,企业应给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全部6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破产后,原职工死亡,未退休。可否领取经济补偿金
如果破产时未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现在才发放当时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有你父亲的一份。 你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提起诉讼,要求接收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们应该去哪个政府部门解决单位重组不完全留下的问题
你好,一般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由于公司的重组,我愿意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一些赔偿金。如何准备?
用人单位要裁员,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若劳动者属于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重组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债务重组特殊情况包括资产清偿、转资本等。具体操作如资产清偿可通过转让资产来抵债;债务转资本则是将债务转换为股权;修改债务条件可调整本金、利息或还款期限等。不同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主要形式及其特点
企业债务重组形式包括协议和司法重组。协议重组主要通过双方协商达成,灵活性强。司法重组则依法进行,具有强制力。具体操作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债务规模、债权人分布等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重组过程中,债务如何得到有效清偿?
公司重组时,应依法清偿债务。具体操作包括:1. 暂停担保权行使,确保重组顺利进行;2. 为继续营业而借款时,可设定担保以保障债权人利益;3. 他人财产取回需符合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可以债务重组吗
无法 个人通常无法进行债务重组。12 债务重组通常涉及与债权人协商修改债务条款,比如债务延期、债务转换或部分免除等,以减轻债务人的还款压力。在法律实践中,个人债
全部5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商丘有债务重组的公司吗?
在商丘,债务重组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协议重组和协议并司法重组。选择时应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债权人意愿及法律程序复杂性等因素,以确保重组的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保障各方利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公司正在破产重组,以前的合同已到期,重组期间没有和我们签新的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交社保
可以自己查一查社保缴纳情况,如果扣了没交。或者想辞职了,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偿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3分钟前
杨凤律师
近期帮助 39 人
您好,我50岁时公司就不用了,后来社保挂靠到了街道,没人告诉我可以领取失业金,现在我可以补发吗
3分钟前
何江律师
近期帮助 35708 人
套网贷,银行卡冻结了,要不要还款
4分钟前
广东天习律师
近期帮助 89791 人
你好收费的就算了
4分钟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43440 人
你好手机号码在广告热线上
5分钟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7994 人
麻将输钱了但我现在钱不够不让我走怎么办
6分钟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43440 人
说借我的车去抵押周转一下我想着就用一个月就借给他了说过年还我一直不还
7分钟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7994 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服务时间写错了,应该如何处理?
7分钟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7994 人
把拉机架驶证到期可在外省办理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