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由法院向A下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来起诉入股B的每个人吗?
更新时间:2019-07-27 17:57:33
问题描述:
A是有建筑资质的公司,B借A的资质承接了某建筑工程,B与A双方签定了挂靠关系。
C与几个人入股B,按不同比例共同承包该工程,并签定了内部合作协议书。
因B欠C的个人欠款(不是合伙承包工程产生的欠款),C多次找B催要无果后,C起诉了B,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由法院向A下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后因该工程的材料商找政府,政府要求A将到达A的工程款未经法院同意发给了各材料商。
法院裁定A向C承担擅自发放金额的责任,并将款项划到法院,然后发给了C。
请问:A可以用C与B是个人合伙人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起诉入股B的每个人吗?当然也包括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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