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18 04:23:1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向您咨询。
我家(甲方)有一块承包地几年前让乙方种植并由其承担相应费用,但是村里将这块地的户头改为乙方。在05年双方签了一下协议(协议见下,签完协议后乙方没给我家任何补偿)。同年乙方又让其妹子租种,他本人离开我村去北京其子处居住。07年底村里将包括这块地在内的土地卖给外地人。乙方知道这件事后要求村委会把卖地的钱归他所有.
请问卖地的钱应该给谁,他家还是我家?如果用法律途径具体该如何处理?先谢谢了。
土地承包转让协议书甲方:我家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原甲方承包的土地1.2亩其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特协议如下:
一、土地座落:205国道北
二、承包期按村统一规定执行
三、土地用于
农业生产经营
四、由乙方承担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和义务
五、双方不再作帐目调整
(双方签名及手印村委会印章)
备注:如果乙方搬迁、病故、不具有管理经营能力等其他原因,甲方可以收回,乙方只能退给甲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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