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早过了,也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补偿我吗?
更新时间:2019-07-05 09:21:07
问题描述:
未签订
劳动合同的,只在面试通过时收到一封入职通知邮件,邮件中说“
试用期3个月,合格后给予转正与签订劳动合同“。到现在为止在这里做了快5个月了,试用期早过了,没也没跟我聊转正的事,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可是从第四个月起发我的工资是按转正工资发减去社保后的数发的,另外,工作期间公司陆续出台规章制度要求转正后要提前30天提
离职申请,可我没签订合同,我应该遵守这些制度吗?现在我提出离职,需要等多久才能离开?如果我想月尾走,刚好工作满5个月,那转正的这两个月扣的社保的钱(只是公司先在工资里扣了,据了解是还没开始买的)需要补偿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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