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地房屋拆迁一年有余,请问我们所在地拆迁方应该是谁?请问我们安置房应该落实在哪儿?
更新时间:2019-06-29 00:03:35
问题描述:
我所在地房屋拆迁一年有余,耕地却还没征用,我所在地拆迁方是XX府,而拆迁区域却由根据启东市XX的部署进行开发建设,在未落实建设之前,土地暂不征用,,请问我们所在地拆迁方应该是谁?房屋被拆,耕地却不征用,有地相当于失地,因为租房子远,要穿梭于马路,种植和收获不方便,有些抛荒了,但是70多岁以上老人无其他收入,一年仅仅1800元农保很难维持日常开销,不得不种地维持生活,但是庄稼经常被盗,苦不堪言,请问XX府的做法合理吗?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基本保障吗?土地让给市XX,将来能否与XX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吗?我们户籍所在地是XX,土地却与XX之隔,XX公民和XX公民待遇不一样,XX老百姓
安置房在市中心,我们所在地安置房在乡下郊区(还没动土,待建)请问我们安置房应该落实在哪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