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这样收费合理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可以解聘这个前期物业吗!请问这些私自签的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9-06-28 09:54:27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们是一个黑龙江省桦南县XX、开发商交房给我们的时候、没有和前期物业签合同、
物业管理费0.8、电梯费600、二次加压240一户、二次供暖4.3一平米、小区监控系统的费用60一户、单元照明灯36元一户、庭院灯36元一户小区没人任何绿化、
配套设施、物业管理费0.8元、电梯费按户计算一年600元、小区还有小户型30平方米的也是按600元一户计算、全体费用加起来比一线城市还贵!服务态度也极为不好、我们小区这样收费合理吗?还有现在已经成立
业主委员会了、经过大部分业主反映、就是想降低物业费、或者解聘前期物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可以解聘这个前期物业吗!物业想继续在小区服务、现在物业单独找有些部分业主签了合同维持现状、但是、这些业主和物业签的合同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和大部分业主同意、就是私自和物业签了续合同约定、请问这些私自签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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