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男方可以问女方索要第三个孩子的扶养费吗
更新时间:2019-06-22 06:10:22
问题描述:
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2006年
结婚,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各自挣钱归各自所有,三个孩子都是由男方父母,包括学费医疗还有生活费,都是男方父母所出的,现在女方起诉男方离婚,要求
扶养一个女孩,还有一个大闺女一个小儿子,请问,男方可以问女方索要第三个孩子的
扶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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