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这样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吗?现在买方要求不履行合同,那么中介公司的中介费还能收取吗?
更新时间:2019-06-12 09:42:28
问题描述:
房屋买卖中,房屋买卖签订
合同为8月3号,卖方将房屋于8月20号交于买方使用,到如今9月25号,买方因为房屋价格走低而要求不履行合同,要求退房,买方这样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吗?中介公司在买卖双方活动中付出了劳动,现在买方要求不履行合同,那么中介公司的中介费还能收取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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