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房子卖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能用什么法律途径解决吗?
更新时间:2019-06-07 16:11:39
问题描述:
爸妈04年在镇上买了套房子,
二手房,不用装修,可以直接住,12年哥哥结婚,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后来把房子过户到哥哥名下,没加嫂子的名字,但是在
房产证尾页写了共同两个字,15年的时候哥哥因赌博输了一些钱,嫂子就在外面又找了一个男朋友,并且15年年底,强烈要求离婚,后来和哥哥拿了离婚证,离婚的时候哥哥忘了房产证的事,只告诉律师说是爸妈买的房子,所以律师就没管那个,后来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嫂子每年要给两个孩子八千块钱的抚养费,但是后来嫂子从走了以后就再也没回来看过孩子,也和我们都断了联系,还一直躲着我们,还和他那个男朋友结了婚,也从来没给过抚养费,现在我们家想卖房子,但别人说因为房产证上写有共同二字,所以房子卖的话,必须要经过我嫂子的同意,必须要她本人回来签字,可是我们连她的人都找不到,我们应该怎么办?毕竟我嫂子没为这套房子出过一分钱,我们能用什么法律途径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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